各学院:
为认真做好我校2020年度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
1.校园地贷款学生毕业确认
(1)学生提出申请。学生登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在线系统”),进入“毕业确认申请”模块,核对自己的各项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学生在核对本人信息时,要特别注意姓名、身份证号、贷款金额、自付利息起息日期和贷款到期日期等关键信息的核对。
(2)学院审核。学院经办人登陆“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业务系统”),点击登陆主页面右上角“我的工作”,在“待办工作”模块中会显示学生提交毕业确认申请情况。学院经办老师选择“毕业确认申请—审核”对应的“进入”,选中单个学生,点击“毕业确认审核”,审核学生毕业确认申请。
(3)学生离校后,学院根据学生所变更的有效联系方式,包括QQ、电子邮件、家庭地址等与其联系,并及时将联系结果录入到开行管理系统内。
2.生源地贷款学生毕业确认
生源地贷款学生毕业前,各学院要组织、督促学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学生登录“在线系统”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并更新联系方式。
(二)贷款学生基本信息核对及采集工作
1.基本信息变更。学生联系方式、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若有变动,学生本人在“在线系统”—“个人信息变更”模块修改,修改后点击“提交”。学院经办人在“业务系统”—“待办工作”,选择“学生基本信息—变更处理”对应的“进入”,选中单个学生,点击“批量确认变更”,学生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同意”审核学生基本信息变更。
各学院要认真核对借款毕业生的每一笔合同信息,在核对过程中如发现错误信息应一并提交修改,避免出现几笔合同中只修改一笔错误信息的情况(留级、休学、展期学生除外)。其中贴息截止日期错误的信息,需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见附件1);贷款到期日期错误的合同信息(2015年(不含)以前签订的贷款合同),应随同贴息截止日期错误信息一并上报到校资助中心(见附件2);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汇总后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修改;其他类别的错误信息各学院上报后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信息管理系统内审核修改。
2.个人信息采集。各学院对贷款毕业生基本信息、家庭信息以及毕业后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采集,并填写相关表格。
(1)组织贷款毕业生填写《信阳师范学院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表》(附件3)。
(2)为确保离校后能及时有效地联系上贷款毕业生,各学院在采集贷款毕业生信息时,要求学生务必提供3个以上毕业后可直接或间接联系到本人的电话(父母、兄弟姐妹及亲戚的电话)。
(3)对于学生提供的电话,学院要逐一进行核实,并完成《信阳师范学院2020届贷款毕业生联系方式核查表》(附件4)。
(三)其他相关工作
1.各学院组织学生填写《关于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情况的说明》(附件5),审核无误后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列后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汇总后将此表装入学生档案。
2.各学院组织贷款毕业生签订《信阳师范学院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书》(附件6)。
二、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加强疫情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在总结以往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认真做好今年贷款毕业生工作,确保学生信息准确无误,促进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良性发展。
1.结合实际情况,开展还款知识、诚信征信知识等的宣传教育,确保贷款毕业生了解还款流程,清楚一旦违约对自己将来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2.要认真挖掘贷款毕业生在诚信还贷方面的典型,广泛宣传,并将事迹材料及时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我们将通过网站、工作简报等形式进行宣传,并对形成积极影响的典型给予一定奖励。
3.所有表格(附件1—6)均需未还清贷款的毕业生填写,并请于6月5日前将附件1、2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其他附件于6月10日前按照要求整理后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附件1、2、4需报送电子表格。
针对疫情期间学生无法返校做毕业确认的情况,学院应采取给学生发送电子版毕业确认表,让学生打印填写毕业确认表之后(包括签字和按手印),在规定时间内把纸质版毕业确认表寄回学院。
电子邮箱:zzzx0873@126.com
联系电话:6379821 内线(89821)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