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院系审核的程序确定对17级土木工程一班刘鹏同学进行临时困难补助发放。如果有异议,即日起三日内向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或者提出书面申诉。
申诉地点:逸夫楼318室
申诉电话:6391661
联系人:许老师
电子邮箱:IECZZ201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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